在拜泉县,一场司法风暴正席卷着当事人张春芳的生活,将她推向绝望的边缘。
张春芳,一个普通的百姓,在 2014 年拜商初字第 207 号判决书生效后,本应迎来正义的曙光。然而,拜泉县人民法院却如同一座冷酷的冰山,将她的希望彻底冻结。十年过去了,那本该在胜诉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退还的诉讼费,至今不见踪影。一万多元,对于拜泉法院来说或许只是一个数字,但对于身患重病的张春芳而言,却是救命的稻草。她身患上颌窦癌,再次复发,急需手术和放化疗,却求借无门。无奈之下,只能发起水滴筹,依靠广大好心人的捐款才勉强保住性命。拜泉法院,作为人民的法院,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,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,却知法犯法,见死不救。这让张春芳如何不心寒?如何对得起“人民法院”这一神圣的称号?
然而,拜泉法院的乱象远不止于此。法官贾贤义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犯下诸多严重错误。以审代执,非法解封执行局查封的房产,帮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;同案不同判,在“拜法执异字[2015]第 6 号”裁定中错误百出,明显存在主观故意,实体违法,致使张春芳的债权近十年无法执行,造成巨大经济损失;适用法律法条错误,违背民事诉讼法 227 条;还将渎职行为推卸给院审判委员会。2024 年 1 月 29 日,拜泉县检察院出具“黑拜检民执监[2024]1 号”检查建议书,明确指出贾贤义的违法违规行为,可拜泉县法院却对其置之不理,置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于不顾。这种不作为,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,破坏了法治秩序,影响了司法公正,削弱了社会对法律的尊重,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。
法官栾晓慧同样令人失望。在审理“拜法执异字[2015]第 6 号”裁定的撤销权诉讼中,无故撤销案件,涉嫌渎职。立案仅 20 天,未经审理就以找不到被告无法送达为由撤销案件,既不送达撤销裁定书,也不退还诉讼费。更可恶的是,她还伪造收条,知法犯法,严重背离了法官应有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。拜泉县检察院在 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“黑拜检民违监[2023]44 号”检察建议书,指出栾晓慧的违法违规问题,但拜泉县法院依旧毫无作为,对违法法官纵容包庇。
而拜泉法院在信访工作中的表现更是令人发指。当张春芳因法官渎职、枉法裁判等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中心举报后,拜泉县人民法院竟然回复“查无此事”。这简直是欺上瞒下,包庇违法行为。拜泉县检察院早已分别出具检察建议书,明确指出贾贤义和栾晓慧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,并要求拜泉县人民法院回复处理结果。拜泉法院的这种行为,严重破坏了信访管理秩序,干扰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判断,使人民群众对国家信访渠道产生怀疑,是对国家信访体系的严重破坏。
拜泉法院的种种乱象,让我们不禁要问:司法公正何在?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?这样的法院,如何让人民信任?如何维护法治社会的尊严?必须对拜泉法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惩处,还张春芳一个公道,还社会一个公正,让法治的阳光重新照亮拜泉大地。